当前位置: 首页 > 公司通知 > 正文

关于对林致、潘永林同学给予退学处理的公示

【来源:必威国际 | 发布日期:2020-04-16 】
林致,男,学号201400413126,系必威国际2014年级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班员工。

潘永林,男,学号200900508713,系必威国际2010年艺术设计(环境艺术设计方向)专业1班员工。

2020年3月25日,经该生辅导员与该生家长联系核实,林致同学已在韩国本科毕业。根据《必威国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员工退学实施细则》第三条第六款,经研究决定,对林致同学给予退学处理。

原14级(后复学到10级)潘永林同学的休学时间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2年6月止。2012年9月回校复学,2013年7月暑期期间,曾回校找其辅导员李青办理入伍鉴定申请后一直未能联系上。经辅导员李青多方联系该生家庭所在地村委会(广西来宾市三五乡璜郎村村委),才得知此员工当年因手续问题未能正常入伍。此员工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校继续上学。根据《必威国际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员工退学实施细则》第三条第二款:休学、保留学籍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或者所提出的复学申请经复查不合格的,应予退学。2020年4月5日宝艺教学办已与该生辅导员李青核实潘永林同学的具体实际情况。经研究决定,对潘永林同学给予退学处理。

公示期:30天(2020年4月16日—2020年5月15日)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将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,邮寄或直接送到必威国际(邮寄的以签收日期为准;直接送的以送达时间为准)。

联系电话:0774-5828777。

联系地址:广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(必威国际)。


必威国际

2020年4月16日